| 2016年定西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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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根据省财政厅的安排和委托,监督各县(区)预算的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市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制定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定西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7、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市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欧洲投资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12、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市财政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的安排部署,研究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的考察论证和评估立项,督促检查重点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综合平衡,管好用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15、管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会计培训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收费票据监管中心等事业单位。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农发办)共设20个内设机构,下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正县级)、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正县级)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市财政会计培训中心(科级)、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科级)、市收费票据管理中心(科级)等3个局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定西市财政局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58人。2016年年末财政拨款人数126人,与上年128人相比减少2人。其中:在职职工97人,比上年102人减少5人(调出8人,新进6人,退休3人);离休1人,与上年一致;退休28人,新退休3人,其中1人退至社保。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决算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各项收入支出安排情况:2016年度,预算安排收入13277731.6元,与2015年底11465940.63相比,预算安排收入增加1811790.97元。调整预算收入为17721472.17元,决算总收入为17721472.17元,与2015年底数据相比增加916119.63元。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3277731.6元,与去年数据9614232.6元相比增加3663499元,调整预算数为17721472.17元,决算数为17613039.48元,与去年数据14596932.15元相比增加301610.33元。如下图: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收入16,805,352.54元,年初结余290175.73元,支出16968232.08元,结余127296.19元。2016年收入17721472.17元,年初结余144,980.19元,支出17613039.48元,结余253,412.88元。与2015年底数据相比收入增加916119.63元,支出增加644807.4元。
(3)差异原因分析。 具体情况是:调增财政监督检查费100000元,信息化建设费2270000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0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2016年度,总收入17721472.17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1218062.17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3%;项目支出拨款650341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7%,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7613039.48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11219502.1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89690.68元,占总支出的57%;商品与服务支出1372300.89元,占总支出的12 %;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3453670.6元,占总支出的31%;其他资本性支出3840元。如下图所示:
②项目支出6393573.31元。其中:商品与服务支出4264352.31元,占项目支出的67%;其他资本性支出2129185元,占项目支出的33 %。如下图: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底结余资金共253,412.88元,其中2010607款结余109280元,为上级下达实物列支待冲款,2010602款结余22716.5元,2010606款结余100000元,2010699款结余21416.38元。 1、2016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166164元,决算数156355.16元,减少9808.84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制定了新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厉行节约,有效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二是财政部门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三是我局在“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支出中,严格层层把关,整合资源,从小节、细节落实各项规定,强化监督和管理,促进“三公”经费的下降。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56355.16元,比2015年减少165434.44元,下降51.41%。其中:(1)公务接待费支出9475元,比2015年减少29315元,下降75.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6880.16元,比2015年减少136119.44元,下降4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8月份起单位不再保留公务公车,原有公务用车统一上交市公务用车平台。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6140.89元,比2015年下降666501.97元,下降93.92%。主要原因是新的公务接待制度、公车改革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厉行节约,有效的控制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700000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613600元。其中:货物支出2113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因本年8月份公车改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将7辆公务用车上缴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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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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