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定西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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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西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⑴.围绕全市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面向农业、农村及农民的实际需求,着力突破农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大农业科技服务力度。 ⑵.加强优良农作物新品种培育和农业新技术研究,着力提高农作物单产和品质,着力研究农业生产中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⑶.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集成与熟化。通过建立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促进示范与推广,使农业科技与农业经济紧密衔接,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提高科技贡献率。 ⑷.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搞好农业科技人才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加快农业科技在生产中的普及应用。 ⑸.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工作,培养一支结构合理、功能优化、精干高效的科技人才队伍。 ⑹.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单位机构设置 定西市农科院现有部门科室11个:办公室、科研管理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土肥植保研究室、旱农综合研究室、粮食作物研究室、马铃薯研究室、中药材研究室、设施农业研究室、胡麻作物研究室。 3.机构人员情况 单位2016年底在职人数131人、离休1人、退休57人;2015年底在职人数129人、离休1人、退休56人。2016年当年新进人员5人,调入人员2人,退休到财政供养人员2人,退休到社保人员3人。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单位当年实际收入26981233.71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4159017.71元,事业收入2822216.00元;实际支出26806425.79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23074408.73元(基本支出16728317.71元、财政补助项目支出6346091.02元),事业支出3732017.06元。 2015年单位实际收入29481012.62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1282075.82元,事业收入8198936.80元;实际支出27972412.85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21581730.69 元(基本支出15892075.82元、财政补助项目支出5689654.87元),事业支出6390682.16元。 本年度各项收支指标与2015年相比:实际总收入减少2499778.91元,减幅8.48%;财政补助收入增加2876941.89元,增幅13.52%;事业收入减少5376720.8元,减幅65.58%,;实际支出减少1165987.06元,减幅4.17%;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836241.89元,增幅5.26%;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2002228.95元,减幅16.57%。由于单位今年争取国家、省、市级财政拨款的项目较去年有所增加,但是争取的非财政项目拨款比去年减少的多,实际总收入较去年有所减少。 本年度决算支出26806425.79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比预算多支2277124.87元,财政补助项目支出比预算项目支出多支5995391.02元,事业支出3732017.06元。由于今年单位人员职称晋升变动、加上有新人员进入,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经费比重较大,并且单位本年度争取的预算外财政补助项目比较多,所以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经费也比较多。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当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1382.1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595.10元,比2015年增加61165.24元,财政补助基本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08.32元,比年初预算多25308.32元,比2015年减少18438.38元,财政补助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286.78元,比2015年增加79603.62元,由于本单位是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项目课题比较多,所以单位的公务车辆出勤比较密集,再加上科研项目试验示范基地大多数在各地郊区或山区,有时单位公车不能及时调配的,就会发生一定的租车费用,因此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较多;公务接待费10787.00元,比年初预算少4081.00元,比2015年多1119.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2.61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本部门水电费的支出比重比2015年度大。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试验示范田间作业小货车。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 七、名字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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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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