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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定西市统计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9 20:2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西市统计局基本情况及2016年决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国家、省上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二是组织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三是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统一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四是按照国家和全省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人口、经济、农业等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五是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贸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地质勘察、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六是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和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能源统计考核指标进行检查和评估。七是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八是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九是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数据库系统的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建设。十是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会同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工作。按规定统一管理县级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十一是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层网络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组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十二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定西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农村经济统计科、能源资源统计科5个职能科室。下设定西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定西市计算中心、定西市普查中心三个事业单位。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后勤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统计师1名(副县级)、市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1名(副县级)、调研员2名,科级干部职数8名。

截止2016年底,市统计局实有在职职工17人(机关工勤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6人,科员1人,技师1人。另有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5年收入合计339.11万元,支出合计39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30万元,基本支出283.02万元,项目支出107.03万元。

2016年本单位收入合计382.96万元,较上年增长12.93%;支出合计381.06万元,较上年增长16.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51万元,基本支出294.08万元,项目支出86.98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7469元,占总支出的0.98%,比2015年的104755.33元少支出67286.33元,下降了64.23%。其中公务接待费为568元,比2015年的1931元少支出1363元,下降了70.5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接待,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6901元,比2015年的102824.33元少支出65923.33元,下降了64.11%。主要原因是上缴了单位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176.71元,比2015年的103493.86元多支出126682.85元,增加了122.41%,主要原因一是调入增加了1人;二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增加了公务交通费补贴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本单位2016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 名字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定西市统计局(本级)
文件类型: .xls 5ec742d4685fbdd6d59fb89e97084465.xls (62.50 KB)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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