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定西市国土资源局安定分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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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国土资源局安定分局 2016年决算说明 一、单位职责 安定分局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土地调查、登记职权、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申报审批职权;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的管理职权;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土地开发整理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定西市国土资源局安定分局属定西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行政编制7名,后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11名。业务管理5个国土资源中心所,均为副科级建制。凤翔中心所事业编制8名;内官中心所事业编制8名;巉口中心所事业编制10名;李家堡中心所事业编制7名;葛家岔中心所事业编制7名。实有在职人员65人,退休人员17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29.78万元,实有车辆3辆。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2.97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2.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2016年由于公车收回,未发生车辆运行费,也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所以2016年“三公”经费均未发生。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幅度达到4.07%。 本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幅度达到8.83%,其中,主要是项目支出增长8.83% 。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80832.88元,比上年增加85414.03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费用 七、名字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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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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