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定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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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基本情况及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市编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县区机构改革方案。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市直各部门之间、市直各部门与县区部门之间以及县区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 (三)负责审核审批市直各部门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市、县、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负责审核市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中央、省上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解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核市、县区两级所属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五)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重大问题的综合调研和理论研究。 (六)监督检查市、县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对举报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市直及经授权省上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检查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八)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及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工作。 (九)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核查及公布公示;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工作交流,会同相关部门清理、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通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加强对现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十)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核查及公布公示;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工作交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调整、下放工作,通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加强对现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和投诉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承担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省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定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内设综合科、机关科、事业科、电子政务科、督查科、审改科6个职能科室。下设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正县级行政机构。 三、实有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底,市编办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1人,科员2人。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本单位2016年决算总收入236.41万元(财政拨款),较上年231.24万元(财政拨款)增加2.24%;2016年决算总支出24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4万元,项目支出27.1万元),较上年235.8万元增加2.09%。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我办财政收入决算236.4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17万元,2016年,支出决算数240.7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94万元,主要是干部工资晋升增资,以及新调入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支出4.32万元,比2015年7.56万元减少3.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万元,比2015年的1.10万元增加0.42万元,主要是2015年,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各市州的学习考察明显增多,接待量增大而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2.80万元,比2014年的6.46万元减少3.66万元。主要是原因是,我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同时,2016年8月,我市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上缴公务用车平台。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6.83万元,较上年11.13万元增长141.06%。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办没有列入政府采购情况的事项。 八、名字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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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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