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定西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22 17:2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甘政办发﹝2024﹞44号)精神,在省对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整体框架下,坚持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 实现责权相统一、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调动县区积极性的原则,现就全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将制定实施市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市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制定实施县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县区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二、知识产权运用促进

将市级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及相关规划、政策规定等自主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的有关工作,市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市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市级专利奖励,对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区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及相关规划、政策规定等自主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的有关工作,县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县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县区专利奖励,对县区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县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知识产权保护

将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市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市级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市级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市级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县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县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县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县区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县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将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市级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县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县区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五、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将市级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区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六、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

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法,区域间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等事项,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确认为市级或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知识产权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按照确定的支出责任,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管理,落实支出责任。要把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改革有机衔接、协同推进。要围绕落实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和相关规划任务目标,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管理员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