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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财政存量资金核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15:40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的相关要求,结合落实市财政局年初目标责任书的需要,经请示局里主要领导同意,我局派出核查组,于5月中旬对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家单位进行了财政存量资金的核查。

    一、核查内容

主要对2019年5家单位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核查:一是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二是部门上一年结转的财政存量资金、当年结转的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在次年3月底前仍形不成支出的资金;三是部门管理的不具备条件未实施或已取消的项目资金。

二、核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核查,发现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2019年年初预算结余资金不实的问题;二是虚列财政资金造成财政存量资金在预算会计中没有反应的问题;三是财政存量资金应缴未缴的问题。

三、整改情况

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会计基础、财务管理和其他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疏漏,本着边核查、边整改的原则,将监督与服务的理念始终贯穿在核查过程中,核查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被核查单位就地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应缴未缴的财政存量资金,被核查单位正在进行整改。

希望被查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加强会计人员政策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为全面推进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作出更大的努力

责任编辑 : 监督评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