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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降低社保费率
发布时间:2019-07-24 10:35

我市积极降低社保费率

 

    2019年5月2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我市积极响应,根据《方案》及时调整各类社会保险费率。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

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二、继续执行1%的失业保险费率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我市失业保险按照阶段性降费费率1%(单位缴费0.7%,个人缴费0.3%)的缴费比例执行。

    三、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我市仍执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费率。现缴费费率为0.2%的继续执行原费率;现缴费费率高于0.2%的,以现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责任编辑 : 社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