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年第三批车购税资金助力我市 扶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8-08-08 10:0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4.08亿元。明确58个连片特困县应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要求,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统筹整合使用。

按照甘政办发〔2016〕100号“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此次下达的第三批车购税资金将支持我市六县一区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激发内生动力,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管理员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