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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本级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8-05-30 10:0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1号)的规定,从20171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类至六类标准,我市为二类地区,标准调整为月人均350元。我局认真执行文件精神,抓紧开展工作,截至5月底,市本级122家单位全部完成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调整及补发工作。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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